浙江有一位姓姜的醫生,他的醫非常出。然而,他有一個奇怪的習慣,每次出診都會帶上一條狗。這條狗不僅外科,對婦科也非常擅長,還多次糾正了姜醫生的誤診。不幸的是,這條狗突然去世了,姜醫生嘆道:“我的醫生生涯完了。”沒過多久,姜醫生也離世了。許多人對此到困:狗死了,為什麼醫生的生涯也結束了呢?事實上,這個故事是諷刺醫生地位低下的一種象征。這個故事出自清朝學者錢泳在《履園叢話》中的一則寓言,雖然可能是虛構的,但它反映了當時人們對醫生的態度。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狀況呢?

在夏商時期,由于巫醫和醫生同源,醫療手段相對簡單,再加上巫師擁有很大的權力,所以當時幾乎沒有醫患糾紛。到了周朝,尤其是西周,相關的法律出臺,巫師和醫師開始分離,醫療法律由醫師來管理,但當時的醫療糾紛也很,醫生并不承擔醫療責任。如果不幸遇到醫稍差的醫生,誤診率較高,患者只能認倒霉。西周時期,社會對醫生的評價是“十全為上”。簡單來說,就是十個病人去看醫生,醫生都能治愈,被認為是上等醫生;如果有兩三個人治不好,就是次等醫生;如果有四個以上的人治不好,就是下等醫生。在唐朝以前,如果醫生配錯藥導致病人死亡,屬于犯罪,但罰相對較輕。然而,唐朝開始,如果醫生配錯藥導致死亡,就會被判有罪,罰相對嚴重。唐朝時期,人們對醫生的評價是:“床上看到的醫生,床下看是狗。”意思是人們在床上生病時,將看病的人當作醫生;病好了下床后,就將醫生視為狗。從這句俗語可以看出,古人對醫生持懷疑態度。唐朝也非常重視醫生的用藥問題,醫生必須寫好使用說明。如果醫生心大意或忘寫藥品使用方法,導致患者病惡化或死亡,醫生將到懲罰。

到了明清時期,由于朝廷的重視,醫生的地位有所提升,但也規定了一些法律條文。理醫療糾紛時,會有地方仲裁或鑒定。如果是庸醫殺人,將吊銷醫生的執業資格證。理醫療事故時,會有第三方進行鑒定。如果導致患者死亡或發生重大事故,醫生甚至可能被以死刑。到了清朝時,人們普遍不信任醫生,醫生的地位非常低下,醫患關系張。這是因為當時的醫學發生了很大變化,醫生幾乎是一個開放的職業,只要能讀書識字,背一些湯頭歌訣,就可以行醫和售藥。盡管古代法律規定了對醫療事故中醫生的罰,但與現代相比,醫生所的判罰通常不重。這與古人的思想觀念有關,古人相信“事在天,謀事在人”,“醫病不醫命”,以及對仁義和中庸思想的崇尚。古代醫生并不會接收所有的病人,他們會選擇病人。這不是醫生的醫問題,也不是患者的疾病問題,而是為了自我保護。要謝扁鵲提出的“六不治”概念,他指出了不適合接診的六種病人。除了慎重選擇病人外,為了避免醫患糾紛,一些醫生還會提前告知病人病及可能的發展況,讓病人和家屬有心理準備,避免責怪醫生。此外,一些醫生為了避免醫鬧,會迎合病人的心意治療疾病。明清時期,很有醫患糾紛事件被記載在史書中,因為這些問題大多在民間解決。乾隆年間,江南地區盛行藥補風,人人效仿,導致醫生不得不按照病人的要求行醫,這種況非常荒謬。清朝時,黃凱鈞提出了“十不治”,進一步反映了醫生與患者之間張的關系。

總之,古代醫患關系的復雜涉及醫生的醫、倫理道德、醫療觀念、社會地位以及法律風險等方面。古代醫生為了自我保護,不得不采取各種手段。盡管“六不治”和“十不治”在現代看來有些不可思議,但它們是古代醫生無奈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