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長峰醫院4月18日下午發生火災,造了重大的人員傷亡。截至4月19日6時,共有71人傷或死亡,其中29人不幸遇難。初步調查顯示,火災是由醫院住院部部改造施工作業中產生的火花引燃現場可燃涂料的揮發所致。此次事故中,院長、副院長、總務科主任、施工公司負責人和現場施工人員等12人被刑拘,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當地有關部門應該深刻吸取事故經驗教訓,采取措施盡量挽回損失。包括對傷病員進行全力救治、合理賠償死者家屬、依法依規從重罰責任人員、曝可燃涂料分、加強易燃易的宣傳和管控、進行全國范圍的消防安全患大排查等。總之,希全社會都能重視和行起來,共同履行好消防安全事故預防員的職責,多些事前預防和嚴管,些事后馬后炮和亡羊補牢的假把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