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一家包子鋪因為未經許可售賣豆腐腦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罰款1.5萬元。這一事件一經在網絡上傳播,迅速引起了廣泛的討論。事很簡單,這家包子鋪在售賣包子的同時,還搭配銷售了豆腐腦,然而在其經營許可證中并未包含這一商品。據發布的通報顯示,從去年4月23日至今年7月27日期間,該包子鋪在某團線上點單平臺上共賣出1169份豆腐腦,每份售價6元,總計銷售額為7014元。基于這些證據,該包子鋪被罰款1.5萬元。就罰款的合法而言,我們不容置疑,作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他們一定會據法律依據進行罰。盡管我們認可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罰,但從生存的角度來看,是否應該售賣豆腐腦值得考慮呢?

作為一家包子鋪,主營業務當然是賣包子,但我們吃包子的時候通常會配上稀粥、豆漿、豆腐腦等稀飯類的食,這已經為我們的飲食習慣。因此,很多早餐攤位都會提供多種稀飯或豆腐腦等選擇。對于北京的這家包子鋪來說,在線上售賣包子的同時,如果能提供一些稀飯等輔助食品,無疑會增加訂單量,使生意更好一些。這是每個生意人都會考慮的事。然而,可能是因為沒有考慮經營細節是否合規,這家包子鋪在選擇商品時出現了問題。這個時候,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引導和規范顯得尤為重要,而不僅僅是罰款。

我們曾經討論了從為人民服務到以人民為中心的轉變,但為什麼在問題上我們的態度變得如此僵呢?這次包子鋪被罰款,應該引起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商戶們共同思考。我們需要找到一種平衡,既要遵守規定,也要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市場監管部門可以通過加強指導和宣傳,幫助商戶了解并遵守相關規定,同時商戶也應該對經營細節進行更加謹慎的考慮,確保自己的經營合規。只有通過共同努力,我們才能實現市場監管的目標,讓市場更加規范有序,并滿足消費者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