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民國開始,中國的醫療衛生系一直以西醫為核心建立,中醫則幾乎被完全忽視。這種局面的發生與中醫的無能和不作為有很大關系。在北洋政府執政時期,全國最高的行政機構是務部,衛生司負責衛生事務。衛生司下設有中央防疫、衛生試驗所、衛生陳列所等機構。然而,在編制相關法律法規的過程中,幾乎沒有任何中醫人士參與其中。這是否意味著北洋政府故意“歧視中醫”或者“崇洋外”呢?事實上,北洋政府是一個左派的民族主義政府,并不像今天的韓國那樣盲目追隨西方。然而,由于當時缺乏衛生醫療方面的專職人才,北洋政府只能學習外國的先進經驗。而當時選擇學習的對象正是日本,而日本明治維新時期廢除了中醫。因此,民國時期出現了“廢止中醫案”。務部下設的“衛生”司負責全國衛生行政事務,而其中沒有中醫的任何影子。民國時期的行醫執照也沒有包含中醫。此外,當時的國民政府還彌補了自宋朝以來一直缺失的辦藥品管理制,公布了《衛生署藥審核委員會章程》。這一系列事件導致了中國過去500年里缺乏藥研發、審批、監管和使用管理制度的歷史。

在明清兩朝,中藥完全是“民間散養”的狀態。只要愿意,任何人都可以隨意制作中藥,質量和藥效無法保證。因此,在方藥管理制中,中醫繼續被忽視。民國時期的衛生署函件醫院也是如此。而在歐洲,早在公元300年的古羅馬時代,已經出現了現代醫院的雛形,而中國直到清末才立了第一家現代醫院,都是民國政府在1929年通過《管理醫院規則》對各級醫院的設置做出一般規定。民國小50年間,中國完了一個現代國家意義上的醫療衛生系建設,而這個過程中中醫似乎完全被忽略。

然而,這并不意味著民國政府故意不理會中醫或者罔顧中醫的意見。事實上,1912年發生的“教育部列中醫案”后,中醫界很快就妥協了,并主提出了統一的中醫教育大綱,得到了政府的認可。因此,民國政府是尊重和重視中醫的。

那麼為什麼中醫在中國的醫療衛生系中完全缺席呢?原因是當時的中醫對國家建設制衛生醫療系不興趣,他們只關心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他們認為國家搞醫療制改革與他們無關,他們認為想看中醫的人看中醫,想看西醫的人看西醫,最好各過各的互不干擾。這種思維方式與中國的小農思維非常相似。因此,當民國政府在1922年制定《管理醫師暫行規則》、1928年制定《衛生部組織法》、1929年制定《衛生部六年訓政時期施政綱領》、1930年制定《地方衛生宣傳大綱》和《中央醫院委員會章程》時,中醫都沒有參與其中,因為中醫認為這些事與他們無關。

直到1929年出臺了“廢止中醫案”,中醫界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民國政府回頭停止了廢止中醫的舉措,但中醫并沒有主提出要參與制衛生醫療系的建設,依舊保持著自己的立場。直到1938年,在中醫界的要求下,民國政府才出臺了第一個《中醫條例》。然而,此時國家的醫生、醫療和醫院系已經按照西醫的標準建設完,中醫已經錯過了參與的機會。

這就是為什麼長期以來被視為“國粹”的中醫一直在努力融國家的醫療衛生系,卻沒有取得任何果的原因。因此,中醫界呼吁“分家”也就不足為奇了。中醫界的思維方式往往被認為是小農思維、抱殘守舊、自我封閉和保守排外。國家在推醫療衛生建設時,中醫界選擇不參與,今天卻責怪中西結合而要求西中結合,這種矛盾是難以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