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將正式實施,該辦法主要針對群眾反映的“生鮮燈”誤導消費者問題,增加了對銷售場所照明等設施的設置和使用要求,以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和安全。據了解,許多商超、菜場已經陸續將“生鮮燈”替換。那麼,“生鮮燈”為何被用?如何確保令能夠真正得到執行?記者進行了調查。

“生鮮燈”是商超、菜市場、生鮮門店中常見的一種營銷手段,通過增加特定化貨品外觀的燈。例如,在日燈下,豬顯得干癟、暗沉;而切換到“生鮮燈”下則變得紅潤、鮮亮。中國農業大學的專家介紹稱,“生鮮燈”作為一種冷源,不會散發熱量影響食品質量,但卻能夸張或遮掩食品的狀,以“虛假好看”影響消費者的決策判斷。

消費者們對于“生鮮燈”誤導消費的反映已經存在很長一段時間。江西省消保委今年11月發布的報告顯示,在265家經營場所中,超過八使用了“生鮮燈”照明,超過85%的食用農產品在不同源下對比比較明顯甚至是非常明顯。

為了確保令真正落地,記者發現一些地區的商超市場改變緩慢,甚至有些商家只是表面文章,將“生鮮燈”改遙控可調節源,試圖打政策的邊球。對此,市場監管部門需要加大宣傳引導,指導經營者選擇合規的照明燈

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對于違反“生鮮燈”相關條款的商家,將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如果拒不改正,還將面臨5000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然而,由于商家范圍廣、數量龐大,的監管執法過程中仍然面臨一定的難度,需要在后續監督檢查中逐步落實。

在許多地方,商家已經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將“生鮮燈”替換為接近自然的燈。消費者表示,這讓他們能夠更加放心地購買食品。業人士表示,用“生鮮燈”現了國家對食品安全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高度重視。隨著辦法的實施,商家自律、行業規范和市場監管的共同努力將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在辦法實施后,全國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巡查力度,要求不合規的商戶和企業盡快整改。并且,市場監管部門還需要加大宣傳引導,指導銷售者選擇合規的照明燈。因此,我們相信用“生鮮燈”將會有效地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