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支付政策與醫院醫用食品發展之間存在著的聯系。這種聯系既可以是限制,也可以是驅。在醫院執行DRG支付期間,我們應該如何大力推特醫食品在臨床上的廣泛應用呢?

首先,營養診斷的提升可以提高DRG醫保支付額度。營養不良可能會導致各種疾病并發癥的發生,從而增加患者的住院時間和治療費用。在DRG支付模式下,將營養診斷納病案首頁將直接影響疾病組及權重變化,進而影響醫保支付額度和醫院收。因此,通過提升營養診斷的重要,可以增加臨床醫生進行營養診斷的積極,重視營養在疾病治療中的作用,進一步推醫用食品在臨床治療中的應用。

其次,營養干預治療可以降低醫院的醫療本。據DRG結算規則,自費項目將逐漸消失,而降低醫療本將為醫院未來的主要收益來源,也是醫院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為了降低醫療本,醫院可以在治療環節實施營養干預,加速患者康復,短住院時間,從而降低醫療本,幫助醫院應對DRG政策的挑戰。而實施營養干預的核心工就是醫用食品。

然而,醫用食品的發展面臨著一些關鍵問題。由于醫用食品屬于食品類別,不在國家醫保目錄,因此被歸類為自費項目。一旦將醫用食品收費納HIS系統,將與DRG支付政策相違背,影響支付額度。這不僅會限制醫用食品在臨床上的廣泛應用,還可能對臨床營養學科的發展帶來重大打擊。因此,在DRG支付模式下,醫院需要在基本醫療系之外建立獨立的醫用食品運營系,打通醫用食品的銷售渠道,實現營養診療、收費、賬、倉儲等環節的信息一化閉環管理。只有這樣,醫用食品才能像藥品一樣合理、合法、合規地在醫院運營,實現可持續發展。

總結而言,DRG支付政策與醫院醫用食品發展之間存在著必然的聯系。通過提升營養診斷和實施營養干預,可以增加醫保支付額度并降低醫療本。然而,醫用食品的發展仍面臨一些挑戰,需要醫院建立獨立的運營系來推其在臨床上的廣泛應用。只有這樣,醫用食品才能為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療效果,并為醫院帶來可持續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