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了《關于做好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了2023年居民醫保籌資標準為1020元。在這一通知中,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提高了30元,達到每人每年640元,并同時提高了個人繳費標準,達到每人每年380元。
為了不斷增強基本醫療保障能力,該通知從十個方面增強居民醫保保障能力,努力解除群眾看病就醫后顧之憂。來說,通知明確了中央財政對地方實施分檔補助的規定,對西部、中部地區省份按照人均財政補助標準的80%、60%的比例給予補助,對東部地區省份也有一定比例的補助。同時,通知要求統籌居民醫保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的安排和使用,確保大病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
在待遇保障方面,通知要求全面落實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促進制度規范統一、待遇保障均衡。來說,一是鞏固住院待遇水平,確保政策范圍基金支付比例穩定在70%左右。二是穩步提升門診保障水平,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居民醫保年度新增籌資的一定比例用于加強門診保障,繼續向基層醫療機構傾斜。同時,要統籌現有門診保障措施,加強保障能力,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逐步將門診用藥保障機制覆蓋范圍擴大到心腦管疾病。三是加強居民醫保生育醫療費用保障,進一步減輕參保居民生育醫療費用負擔。
同時,通知還聚焦重點人群、關鍵環節,將加大參保繳費工作力度,確保應參盡參。這包括做好學生、兒和新生兒、流人口等重點人群的參保工作,員更多符合條件的人員參保。此外,全面落實持居住證參保政策,對持居住證參加當地居民醫保的,各級財政要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切實抓好組織實施,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促進醫保高質量發展果更好地惠及參保群眾。